◆高职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编码的研究与实践
一、课程编码现状
目前,各高职院校课程代码以数字型代码为主,也有使用数字与字母混合型代码的,代码的长度从5位到10位不等,代码表达的信息主要有:①开课单位:开课分院/部或开课分院/部+开课系/教研室;②授课对象:授课对象所属专业或授课对象所属专业+专业方向;③课程性质:必修/限选/任选或公共素质课程/专业技术课程/素质拓展课程/综合实践课程等;④所属人才培养方案年级及课程所在学期;⑤课程顺序号;⑥学分。
按照以上编码方法能够实现教学计划中所有课程均对应唯一编码,但同一课程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会出现不同编码,如全院有20个专业开设高等数学,高等数学就会出现20个编码,并且同一专业同一课程不同年级编码也不一致,这样的编码方法甚至导致系统难以统计出全院开课门数,给课程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课程编码属于信息编码范畴,信息编码的基本原则通常可归结为唯一性、完整性、可扩展性、稳定性、规范性、实用性和简便性等。
课程编码是指赋予课程有一定规律性的、易于计算机和人识别与处理的一个或一组有序的符号,即以数字或字母等字符来代表课程的名称、属性、状态等。高职院校应在国家标准、教育部标准、行业标准和学校已有标准的基础上,兼顾各个标准之间的兼容性、一致性以及标准的可扩展性,设计课程编码规则。课程编码的目的是便于校内数据在数字化校园或系统之间的交换、流通和共享,编码规则设计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相关信息的采集,以及课程管理工作。
作为编码对象的“课程”,包含两方面的属性,一是反映“课程”实体的属性,如课程所归属的学科;二是反映“课程”实体与其他实体关联的属性,如课程的开出单位,课程所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在不同专业的具体要求等。其中反映“课程”实体属性的信息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但实用性差,可读性差;而反映“课程”实体与其他实体关联的属性,则可能由于院系调整、教学计划变化等原因而变动。
课程编码应与课程属性息息相关,反映课程全部属性的编码虽完整、唯一,但过于烦琐,并不适用,在编码过程中,需要用户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侧重地把握各项原则的“度”。对于高校教务管理系统而言,唯一性是编码的底线,如图1所示,通过开课分院/部(1位或2位)+开课系/教研室(1位)+课程顺序号(2位)+课程区别码(1位)的5位或6位的编码方法,容易实现唯一性要求。使用这样的编码方法,所有的课程均由系/教研室开出,如个别公共选修课程为个人开出,不隶属于开课单位,则需虚拟一个开课单位。
同一开课系/教研室开出的课程,如课程名称相同,仅课时、教学要求等不同时,可用课程区别码加以区别,如当有两门或两门以上需加以区别时,用1、2……8加以区别(9为公选课专用码);有些课程虽名称相同,但教学内容相差较大,如同一系/教研室开出的不同专业的顶岗实习、毕业设计,则应通过课程顺序码加以区别;公共选修课的编码也可采用以上编码方式,将课程区别码设置为9即可,这样具较强的可读性。
这样的编码方法既没有反映“课程”实体属性的信息,如课程所归属的学科,也没有完全反映“课程”实体与其他实体关联属性的信息。虽然反映“课程”实体属性的信息具有极强的稳定性,但可读性差,被排除在编码之外;课程的两个重要的关联属性,一是开课单位,二是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具体要求,开课单位已在编码上有所体现,而课程的具体要求通过课程管理系统(课程库)来实现,可见,这样的编码方法,并不影响课程编码的完整性。课程顺序号及课程区别码实现了课程编码的可扩展性。该编码方法虽在稳定性方面有所欠缺,但在课程管理系统(课程库)的开发与建设过程中,规范化操作增加、删减、修改等流程,可以弥补稳定性方面的欠缺。不难看出,该编码方法规则简单、规范实用、简洁易读。
课程编码完成后,由各开课单位将课程信息导入课程管理系统(课程库),主键为课程代码,关联属性包括课程性质、学分、课时(理论/实践)、考核方式、授课教师、授课场所、课程标准、教材、参考资料等。课程管理系统作为一个单独的系统,与课程建设网站相链接,十分清楚和直观地描述了学校的开课情况,同时又是教务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方便教务管理系统中实现课程信息的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