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业务体验的维度构成
结合移动互联网的体验特点,我们选取操作性最强的战略体验模块。
感官体验:感官式体验是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味觉与嗅觉建立起的感官上的体验,这样的感觉往往会直接刺激消费者激发顾客的购买欲并使商品产生溢价,这是最基本的体验。对于移动互联网业务而一言,感官体验主要包括友好的界面设计、美工的视觉冲击、音效的影响、输出屏幕的大小、键盘触感及输入法的体验等。
情感体验:情感式体验是情感与情绪的集合,是指消费者希望能够从产品中获得的自我表达、自我实现的需求和情感归宿。主要包括亲情、友情、爱情等。在移动互联网业务中的情感体验可以分为在业务中获得的情感体验、营销手段中的情感体验和在服务中感受到的情感体验。业务中的情感体验包括移动互联网的应用中是否为消费者提供了表达情感和获得情感满足的模块,如社区、博客等营销手段中的情感体验是指运营商在进行移动互联网业务营销推广的时候是否设计并强化子清感概念,如移动互联网是亲情更紧密的纽带、移动互联网能带给你更多的朋友等等服务中感受到的情感体验是指在运营商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是否消费者感受到亲切和受到尊重。
思考体验:思考体验是智力的开发和运用。主要指商家的创意引发的消费者的兴趣和对问题集中或分散的思考,消费者从中获得的创造认知和解决问题的体验。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科技含量较高,因此消费者比较容易获得较好的思考体验。移动互联网业务中的思考体验主要体现在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功能性所引发的好奇和思考,以及曾出不穷的新业务带来的新奇和刺激。
行动体验:行动体验是指商家通过偶像、角色来激发消费者,消费者感受到做事方法的改变、生活形态的改变、生活精彩程度的改变等,这种生活形态的改变是激发或自激发的,且也有可能是由偶像角色引起的。对于移动互联网而言,较之一些快速消费品,这方面的影响体现较弱,主要体现在角色功能,如炒股、移动办公等方式方法的改变明星使用从而开辟了一条独有的与偶像接触的通道以及服务人员的示范性讲解带给用户的新感受等。
关联体验:关联体验包括感官、情感、思考与行动的很多方面,主要有两种变现一种是从多种产品的关联中获得“”的体验另外一种是感觉到自己与一个较为广泛的社会系统一种亚文化、一个群体等产生了关联,从而得到不同的良好体验。对于移动互联网业务而言,基于产品组合的关联体验主要体现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各种移动数据业务能够全面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给消费者不同的体验和刺激,彼此间相互裨益、相得益彰通过群体关联而产生的体验表现在通过使用移动互联网业务结识了新的群体,或与原有的某个群体有了更紧密地沟通和融合,从而产生愉悦的感觉和满足。